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建筑垃圾清运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建筑垃圾清运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二日
西安市建筑垃圾清运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方案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促进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3月-12月底,对全市建筑垃圾清运市场秩序进行综合整治(以下简称综合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清运秩序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发〔2009〕118号)精神,通过综合整治,规范建筑垃圾清运市场,推进建筑垃圾清运企业规模化运营并形成长效机制。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综合整治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西安市建筑垃圾清运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钱引安 西安市副市长
副组长:张建政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田高社 市市容园林局局长
王海玲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成 员:马 玲 市监察局副局长
吕 强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张 蔚 市市容园林局副局长
王学超 市建委副主任
王建东 市国土局副局长
孙震海 市规划局副巡视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容园林局(办公地点安东街111号),实行相对集中办公,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整治任务的抽查、督促和指导。办公室主任由张蔚同志兼任。各区和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的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市容园林局。
三、工作目标分工
市政府定于3月上旬召开整治工作动员大会,本次整治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开发区)、市级有关部门2010年目标考评任务。各区(开发区)、市级各有关部门在动员大会之后,要立即行动起来,坚持标本兼治、重管轻罚,狠抓建筑垃圾“出口”和道路运输这两个关键环节,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全面抓好落实。
(一)各区(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