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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分局:

  近年来,随着禁毒形势的变化,不法分子在药品流通环节大量套购未列入特殊管理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用于提取麻黄碱制造冰毒,致使该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社会稳定和国家声誉,形势不容乐观。为防止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从药用渠道流失被滥用或提取制造毒品的情况发生,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纳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2010]16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药品流通过程的监督管理,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切实规范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任务

  加强对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跟踪核实药品购进验收情况和销售流向,使药品在可控的渠道内流通、严防流失。

  此次整治的重点为经营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药品批发企业,同时要有针对性检查一定数量的零售药店。

  三、整治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分局要充分认识目前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弊的严峻形势和严重危害,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制定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做好宣传,积极引导

  各分局应组织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培训、警示教育活动。如各分局可通过与企业签订承诺书等形式,落实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可通过专题培训,或组织企业观看宣传教育片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大对企业宣传。使企业充分了解当前我国的毒品形势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弊的危害,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和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感和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积极引导企业自觉规范经营,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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