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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长春市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的通知

  3、取消不必要的护理文件书写,简化护理文书,鼓励医院结合实际,采用表格化护理文书,临床护士每天书写护理文书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小时。
  (六)高度重视临床护理工作,保障措施到位。
  1、医院领导要高度重视临床护理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医院“抓服务、树形象”的重要契机,明确和落实医院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全院共同的工作目标,在全院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调动广大护士积极性。
  2、医院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加强有关部门团结协作,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护士福利待遇,向临床一线倾斜,实行同工同酬,调动各方面力量,为全面加强临床护理、落实基础护理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有力保障。
  七、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10年3月)
  各县(市)区卫生局根据本方案和工作实际,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制定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局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于2010年3月底前报市卫生局医政处。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3月--9月)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全市各级各类医院要按照相关要求,积极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市卫生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三)总结交流阶段(2010年9月--10月)
  市卫生局将对全市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的医院进行阶段性总结,对患者和社会反映好,提供优质护理服务并能真正发挥示范作用的医院、病房及个人进行表彰。
  市卫生局将组织各医院之间开展交流,宣传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逐步建立护理质量管理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八、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各相关医疗机构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具体实施工作。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统一思想,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临床护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克服工作中的困难,坚定信心,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认真贯彻落实,扎实稳步推进。
  全市各级各类医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全面地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开展,持续改进临床护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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