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卫生局、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关于下发《长春市职业与放射卫生安全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
(长卫联发〔2010〕5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职业卫生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宗旨,其目标是预防由于工作条件和有害因素对健康的伤害。为进一步加强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做好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决定4月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职业与放射卫生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活动,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是中小企业、私人企业、作坊式和家庭式生产以及大量流动劳动力人群。
现将《职业与放射卫生安全监督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附件:职业与放射卫生安全监督检查方案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职业与放射卫生安全监督检查方案
--4月健康保障行动
根据《长春市卫生局2010年卫生监督健康权益保障年活动方案》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制定4月健康保障行动--职业、放射卫生监督检查方案。
一、主题
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作业人员身体健康。
二、目标
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推进规范化管理,提高相关单位职业、放射安全卫生管理水平。
三、时间
4月1日-3日,制定本辖区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
4月4日-27日,围绕方案的要求和确定的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开展辖区相关单位监督检查。
4月28日-30日,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将联合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采取量化评分方式,排出位次,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四、任务
(一)要求
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的建立;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审查;健全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完善职业病报告系统;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积极申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以煤炭、石棉、有机溶剂生产和使用行业为重点,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
(二)量化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