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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等部门关于深入开展全省职工科技创新竞赛活动意见的通知

  (二)发挥主体作用。企业是创新的主体,职工是创新的主力。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企业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积极支持工会立足基层,面向职工,深入开展职工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并在经费保障、成果评选、表彰奖励、待遇落实等方面采取措施,充分发挥职工在企业科技创新中的主力军作用,推动职工科技创新,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三)形成推进合力。各级工会、科技、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知识产权、科协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利用各种资源和手段,推进职工科技创新。科技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职工科技创新活动的指导,研究出台鼓励职工科技创新的政策,支持工会搞好职工科技成果的评选表彰奖励,并将职工科技成果纳入省科技进步奖的评选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支持工会开展职业技能大练兵活动,对省级竞赛前三名的选手授予“江苏省技术能手”称号,并按规定晋升技术等级。各级财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为工会组织开展职工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知识产权部门要积极为职工申请专利创造条件,建立职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尊重保护职工的知识产权。各级科协组织要加强对职工科技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表彰奖励职工科技创新先进典型。
  工会是开展职工科技创新活动的组织者。各级工会组织要主动争取政府有关部门对职工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视支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职工科技创新活动。要紧密结合本地、本产业和本企业实际,认真研究制订职工科技创新活动方案,做到既有长远规划又有近期安排,既有目标任务又有推进举措。要从实际出发,深化主题,突出重点,创新载体,完善机制,不断扩大职工科技创新活动的覆盖面,最大程度把广大职工组织吸引到科技创新活动中来。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先进经验,坚持分类指导,选拔树立表彰先进典型,激发职工创新热情。职工技协是工会领导下的群众性科技社团,是企业科技创新的生力军。各级职工技协要加强组织建设,大力开展群众性的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技术交流、技术服务活动,积极做好职工科技成果推广运用工作。
  (四)强化考核评比。省总工会要根据全省职工科技创新竞赛活动的目标,按照职工人数对各市开展竞赛活动实行目标分解,落实工作责任,严格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总结表彰的重要依据。对在科技创新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职工,以企业为主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在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发明创造中取得的成果,以企业为主进行表彰奖励,对职工的重大创新成果、先进操作法用职工的姓名命名;对创新成果显著、具有重大影响的集体和个人,可按程序申报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并作为评模评先的重要条件。从2010年开始,省总工会、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学技术协会等部门,每年开展一次江苏省职工“十大科技成果”、“十大先进操作法”、“十佳合理化建议”和“首席员工评选”活动,并对省十大工种技能竞赛第一名和十大科技成果、十大先进操作法的第一发明人,授予省五一劳动奖章,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确立劳动、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积极探索职工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与经济效益分配相结合的激励方式,进一步调动职工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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