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利用和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和优势,加强沟通,紧密合作,积极开展各类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的研究,通过信息、人才、技术、发布平台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建立健全信息共享、部门联合、共同应对等方面的运行机制,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综合能力和水平。
三、联动方式
(一)签订联动合作协议,制定详细的合作计划,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
(二)建立和完善部门间联动应急流程,确保信息共享与畅通。
(三)建立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绿色通道,提高信息覆盖面。
(四)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有关工作和相关事宜。
(五)联合开展各灾种的应急演练。
(六)开展气象灾害相关应急联动工作研究专题考察和调研
四、应急联动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政府部门职责
1.负责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并将气象灾害的防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2.研究制定全市气象灾害应急联动工作重大决策和工作意见;
3.领导全市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储备、应急处置等工作;
4.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并根据需要调动相关部门联动对气象灾害进行应急处置,负责向上级政府及时上报灾情及处置情况。
气象部门职责
1.负责雷电、洪涝、台风、暴雨、大风、大雾、雨雪冰冻等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并将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通过短信、网络、传真、电话、12121、广播电台、电视、电子显示屏等手段及时传送到政府及有关部门、用户,为科学的应急决策、应急指挥和共同防御气象灾害提供有利的气象保障;
2.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与各责任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3.负责对气象灾害进行风险评估和成因分析;
4.负责气象灾害灾情信息调查工作;
5.组织实施气象灾害应急中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6.与国土、农业等部门会商并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及农作物病虫害发生趋势预报。
通信部门
1.移动、电信、联通等通信部门利用自身通信网络,为气象部门提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的绿色通道,设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手机短信、手机小区广播等自主发布平台,并负责平台的维护;
2.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与气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正常运行;
3.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优先发布制度,遇重大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需对外发布时,通信部门要确保信息发布的优先和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