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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风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风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政办发〔2010〕1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政风建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控制公务消费
  继续对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实行量化指标控制,市直部门公用经费统一压缩5%,项目支出原则上按零增长控制,出国出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经费都要有所减少。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禁止高档装修办公楼。进一步加强公费出国(境)管理,从严控制和压缩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
  二、精简发文数量
  严格执行公文制发相关规定,实行发文计划管理,凡不符合发文条件的一律不得发文,切实减少发文数量。从严控制文件规格,属部门职责范围内工作的,不得升格发文。倡导准确简明的文风,力求意尽文止。严格落实简报备案制度,部门承担的临时性工作不单独编发简报。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发文,通过媒体公开发布的文件,不再下发纸质文件。
  三、提高会议效能
  从严控制以市政府名义及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未列入年度计划的,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召开;部门召开的会议,市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出席,也不得要求区市政府领导出席。除特殊需要外,一般性会议原则上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要开短会、讲短话,能用其他形式解决问题的不再开会。各类会议经费支出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控制庆典、论坛等活动
  市政府及各部门领导同志,原则上不参加企业和社会上举办的庆典、论坛活动,不为这类活动题词,不发贺信、贺电,确实需要的要按程序报批。对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参与和赞助的庆典、论坛、商业演出等活动,要严格控制和规范管理。
  五、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公务活动要坚持务实节俭原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严格警车使用管理,避免扰民和影响交通,接待单位不得在边界组织迎送活动。市领导到基层调研视察、现场办公要轻车简从,尽量集中乘车,减少随行车辆,一律不使用警车,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不得搞层层陪同,不准安排宴请,需要就餐的可安排自助餐或者便餐。
  六、强化公务用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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