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
10、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净化出版物市场。围绕车站码头、旅游景点、购物场所、宾馆、饭店等重点区域,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坚决杜绝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扫除淫秽色情文化垃圾,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文化环境,提升我市形象和品位。
责任单位: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
11、提升涉旅宗教场所服务质量,开展涉旅宗教场所燃香活动专项整治。加强涉旅宗教活动场所服务人员的业务知识、接待礼仪、法律法规培训。组织开展涉旅宗教场所燃香活动专项整治,打击利用算卦算命、兜售香火等方式骗取钱财,坑害游客的不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局
12、开展旅游景区秩序专项整治,查处景区周边占路经营、游商浮贩、照相业主扰客等扰乱景区秩序的行为,净化景区游览环境。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13、开展城市亮化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重点加强旅游景区周边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抓好景区周边卫生保洁,美化游览环境。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公用局、各区市政府
14、开展旅游市场价格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主要景区景点及前海一线旅游景区周边的宾馆、餐饮店、商场、停车场等经营单位的价格秩序,严厉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15、开展旅游购物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查处旅游购物场所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查处旅游市场各类无证照经营行为,处理游客旅游购物投诉,取缔以高额回扣诈骗游客钱财的违法经营单位。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16、依法查处夜总会、洗浴中心色情敲诈、暴力宰客等涉旅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旅游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妨害执行公务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二)完善城市旅游功能,提升旅游公共服务质量
1、加快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具有旅游咨询和投诉、旅游信息服务等功能的青岛市旅游公共服务系统,及时为游客提供旅游公共服务。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2、加快城市及景区旅游巴士停车场和临时停车场建设,着力缓解前海道路交通拥堵现象。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各区市政府
3、制定前海一线交通调流方案,完善前海一线的导向牌、路标、隔离带等交通设施,提高通行能力。在前海一线增加警力,加大疏导力度,有效应对旅游旺季前海一线交通堵塞问题。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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