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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安监管办〔2010〕60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安委〔2009〕1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0〕58号)以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省局制定了《浙江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0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请各市局于4月底前报送实施方案,7月上旬报送上半年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情况,12月上旬报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年工作总结。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浙江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0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基础管理,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企业安全发展,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安委〔2009〕1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0〕58号)以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特制定《浙江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0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推动标准化企业、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努力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主要内容:按照浙安委〔2009〕12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工作目标。通过做好宣传发动、以点带面、全面自查、跟踪服务指导、评估整改,督促指导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使企业真正成为安全生产的“主体”,力争通过两至三年努力,达到“四个明显”、“一个转变”即:企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企业事故隐患明显减少,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得到明显好转,实现由“政府抓安全”向“企业要安全”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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