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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六)严格安全许可,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工作;提高准入门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设施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
  二、工作要点
  (一)建章立制,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意见》
  1.加强省委省政府《意见》宣传贯彻。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并抓好文件落实。二是有效借助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平台,全面推进省政府《批转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发〔2009〕27号)贯彻落实。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从业条件指导意见;提出化工园区规划审批指导意见。
  2.及时制定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是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总局配套部门规章的修订出台,及时修订和完善我省相关配套的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二是根据《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授权,及时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流向登记管理、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1.积极推进分类监管。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分类监管办法,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报告情况,及时组织分类评估,按照“巩固A类、提高B类、重点整治C类、压缩淘汰D类”原则,分类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档案,加强日常监管。
  2.强力整治,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总结前几年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按照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按照“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限期或停产整改”要求,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按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重点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到位和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二是开展安全许可证和安全标准化达标“回头看”,检查企业安全条件的持续水平。重点检查安全评价报告、现场审查整改意见的落实完成情况,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坚决予以停产整改或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三是引导和鼓励行业安全管理协作组等企业安全管理自助组织组建,并开展行业安全管理评比交流、自查提高,促进行业整体水平提升。四是坚持“引导、监督、服务”原则,加强对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和检查,对发现存在普遍性和趋势性的问题,通过出台办法和发布预警等措施,及时予以解决。五是针对不同时节,如节假日之前、夏季高温雷雨季节到来之前等,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出特别要求,并及时组织专家开展必要的专项专题监督检查。六是适时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调研检查。重点要对存在重大隐患单位(省级隐患挂牌单位)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重大隐患真正得到消除。七是以预防重特大事故和有重大影响事故为重点,突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排查治理行动。
  3.严格标准,积极推行安全标准化活动。鼓励引导更多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主动参与安全标准化活动,进一步严格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要求,引导企业从管理制度到安全设施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实现达标企业安全条件的持续提高。力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00%参与标准化达标活动,争取有50%以上的企业达到省市两级标准,对其中安全条件好、管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时推荐申报国家级达标。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活动,力争70%以上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到达一级或二级达标企业考核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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