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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意见

  5、培育壮大品牌农业。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培育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鼓励农产品商标注册,培育农产品品牌。推进农业品牌载体建设,完善规划,分类指导,新培育10个“一镇一业”示范镇、100个“一村一品”示范村。搭建农业品牌推介平台,提高青岛特色农业品牌的市场竞争力。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制订完善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推进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向镇村延伸,提高农产品检测能力。加强无公害基地建设,创建“基地企业化、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检测制度化和产品无害化”的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强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全程监管,深化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扩大农产品例行检测范围和种类。支持畜禽、水产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6、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继续实施农业产业化提升工程。
  积极争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资金,扶持30家规模大、效益好、辐射作用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建立紧密的农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加快畜禽水产养殖加工一体化。扩大农业对外开放,调整充实《青岛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外资投向农业领域;对农产品出口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和市场促销活动等给予相应扶持;组织2-3场农业企业“走出去”政策说明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
  7、全面提升农业装备水平。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将重点转向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中小型灌排泵站建设、农田灌溉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配套改造工程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基层抗旱和农村水利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完成9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实施3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雨洪水转化利用工程体系。坚持“板块开发、综合治理”的原则,以高速公路、铁路、主要国道及重要道路两侧为重点,对12万亩中低产田进行田水路林综合治理,改善农田地貌和生态环境。重点推进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统筹推动经济作物、园艺作物、设施农业和农副产品初加工的生产机械化,建设一批农业机械化试验示范基地,大力发展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720万千瓦。提升渔业装备水平,推动大马力渔船改造升级,加快国家级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建设,改造、扩容、升级传统渔港。加快市、区市防灾减灾信息平台建设,建成市、区市视频气象会商系统;及时向镇(街道)和专业农户提供气象信息;建设农村防雷示范工程。
  8、着力提高农业科技支撑能力。切实把农业科技的重点放在良种培育、动物疫病防治上,加强农业重点实验室建设,培养农业科技带头人,引导种子企业与科研单位联合,加大重大科研项目支持力度,实施一批农业生物育种、动物疫病防治科技项目。深化与青岛农业大学的战略合作。抓紧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示范镇建设活动,发展多元化、社会化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按照国家部署,启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特设岗位计划,鼓励高校涉农毕业生到基层推广机构工作。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规模,加快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全市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400万亩。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推进农科院综合实验示范基地建设。抓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提高农民科技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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