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0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穗教体卫艺〔2010〕4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有关中学,市招考办,华师附中、广东实验中学:
为建立健全2010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安全事件应急机制,保障体育考试的顺利进行,我局制定了《2010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2010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体育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体育考试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体育考试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以人为本、公平公正。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所指的安全事件,是指体育考试期间,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舞弊事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考场秩序、严重影响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市教育局应急机构与职责。
市教育局成立广州市体育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广州市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兼任。负责制定全市体育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全市体育考试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市招考办,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时,机构成员集中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