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办理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筑府办发〔2010〕2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2009年,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重点建议提案领衔督办计划”的通知》(筑府发〔2009〕33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各承办部门围绕“科学发展、科学办理”这一工作主题,在办理方式和方法上继续积极探索、创新,首次对部分事关大局、事关长远、事关民生且具有可操作性的重点建议提案明确由市人民政府市长、各位副市长亲自领衔督办;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也按市人民政府的要求,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高度深化了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认识,使我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逐步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由于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措施得力,到2009年我市已连续六年获得省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考评办法(暂行)的通知》(筑府办发〔2004〕131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2009年度全市办理建议提案的55个先进单位和72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继续努力,再接再厉,为全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出新的成绩;其它相关承办部门也要按照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执行力,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勤奋踏实的工作作风,把2010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得更好,为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9年度办理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
2009年度办理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一、先进单位
(一)2009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特等奖(2个)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
(二)2009年度省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5个)
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