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


  2.其他方式,如:阿坝州档案馆、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阿坝日报、电子大屏等公开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州政府或州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信息

  受理机构:阿坝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837-2822976

  邮政编码:624000

  联系地址:四川省马尔康县达尔玛街37号

  电子邮箱地址:zzfxxb@abazhou.gov.cn

  (二)申请的步骤

  申请人填写《阿坝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中国阿坝州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阿坝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中国阿坝州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在线填报并提交申请表。

  (三)申请处理流程

  (四)收费

  收费遵照《四川省物价局 四川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价函〔2008〕174号)精神执行。

  (五)申请注意事项

  1.为提高工作效率,区别答复,申请人要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即: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申请人就一个具体事项向州政府办提出多个内容相近的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必须对所提申请作适当归并处理后,州政府办方可受理。

  2.按照《条例》规定,申请人所申请内容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内容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或申请的政府信息,如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州政府办公室不予受理和提供;

  3.州政府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