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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旅游委等三个专项整治组关于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整治旅游饭店降低服务质量标准、发布虚假广告宣传、以非星级冒用星级、低星级冒用高星级等行为。

  (五)整治非法散发“旅游优惠卡”和旅游传单等形式招徕游客、从事旅游组团活动、以及旅行社与“黑社”勾结作案等行为。

  (六)整治旅行社承包部门、无资质的机票代售点、商务中心违规从事旅游业务的行为。

  五、整治措施

  (一)检查旅行社

  对海口地区经营入境旅游的旅行社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有:旅游业务合同是否规范、导游人员管理情况、是否存在部门承包、是否有低于成本价组接团、旅游业务档案是否完整、旅游经营数据填报是否真实、宣传资料是否规范等。

  牵头单位:市旅游委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物价局

  完成时间:2月-8月

  (二)跟团暗访旅游服务质量

  组织人员分别通过“旅游优惠卡”、机票代售点、商务中心和旅行社服务网点等多种渠道报名参团,全程跟团暗访检查,主要检查是否有“黑导”、导游服务情况、旅行社行程安排情况、服务质量情况以及幕后支持炒卖游客的旅行社情况等。

  牵头单位:市旅游委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政府新闻办

  完成时间:3月-5月

  (三)旅行社服务网点专项检查

  对所有旅行社在海口地区设立的服务网点进行清理检查,主要检查服务网点是否已登记备案、是否实行“四统一”管理、人员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宣传咨询是否规范等。

  牵头单位:市旅游委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物价局

  完成时间:2月-9月

  (四)打击非法散发“旅游优惠卡”

  对海口地区人员聚集场所(包括机场、码头、商场及主要街道等)散发“旅游优惠卡”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采取多种措施整治非法散发“旅游优惠卡”和旅游传单等形式招徕游客,从事旅游组团活动,以及与“黑社”勾结出团等行为,挖出背后支持的旅行社、印制“旅游优惠卡”的窝点。

  牵头单位: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配合单位:市旅游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完成时间:2月-7月

  (五)旅游饭店专项检查

  对全市部分星级饭店和具有一定规模、档次的非星级饭店进行专项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存在虚假广告宣传行为,以非星级冒用星级、低星级冒用高星级,是否降低服务质量标准,导致游客投诉等。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旅游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完成时间:3月-6月

  (六)餐饮点、购物点专项检查

  对全市接待旅游团队的餐饮点、购物点进行专项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存在欺客宰客现象、价格违法现象、商品质量和食品卫生不达标现象等。

  牵头单位:海口质量技术监督局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卫生局

  完成时间:3月-10月

  (七)非法从事旅游业务行为专项检查

  对全市的机票代售点、各类商务中心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的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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