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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旅游委等三个专项整治组关于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配合单位:市旅游委、市公安局

  完成时间:4月-10月

  六、整治步骤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1月20日-30日)

  按照省政府综合整治总体要求,组织召开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动员大会,要求旅游企业自查自纠,全面部署旅游环境整治工作。

  (二)第二阶段:全面整治阶段(2月1日-10月30日)

  联合工商、物价、公安、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等部门,根据各自分工,通力协作,全面开展整治行动,各牵头单位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后及时上报整治情况和总结。

  (三)第三阶段:全面整治小结阶段(11月1日-15日)

  召开阶段性会议,小结整治工作经验,通报整治工作成果。研究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制订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四)总结上报阶段(11月16日-12月5日)

  总结整治工作成果,上报省综合整治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按照省政府的总体方案的要求,制定细化方案,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务求成效。

  (二)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加强与工商、物价、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公安等部门的协作,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跟踪报导,表扬先进;曝光典型案件和重大案件,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协调指导,抓好整改。在开展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帮助企业整改。注意保护和扶持守法经营者,因势利导,整体推进,积极探索并建立旅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五)认真做好材料收集和情况上报工作。认真收集、整理整治工作情况,形成工作简报,及时上报。

海口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关于国际旅游岛建设海口市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营造文明和谐优质的社会治安环境,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胜地,增强人民群众和广大游客的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根据省综治委《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旅游治安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旅游治安环境专项整治,建立治安环境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刑事案件破案率,增强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和威慑力,改变治安混乱地区的面貌,解决突出治安问题,进一步优化我市治安环境,使人民群众和广大游客的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工作措施

  1. 开展旅游行业“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工商局等部门以及各区配合。

  深入排查、重点摧毁欺行霸市、敲诈勒索、把持旅游市场、破坏旅游市场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严厉打击针对游客的严重暴力犯罪,严惩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深挖保护伞,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

  2. 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专项斗争。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等部门以及各区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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