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加大平安景区创建力度。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牵头,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工商局、海口地税局等部门以及各区配合。
完善平安景区创建标准,建立健全景区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景区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大景区平安创建的人财物投入。
3. 创建“平安海域”。由市海洋和渔业局牵头,市公安局、海口海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边防局、港务公安等部门配合。
按照省委、省政府“海洋经济强省”的发展战略,开展“海上平安陆上抓,海陆并治创平安”活动,统筹兼顾打击、整治、管理、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积极化解海事渔事纠纷、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创建平安海域。
4. 创建平安港口、平安交通。由市交通港航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场公安、港务公安、粤海铁路总公司等部门以及各区配合。
以机场、港口出入岛口岸、铁路及沿线周边、高速公路及沿线周边为重点,开展以治安环境、旅游运输车辆运营为主要内容的平安创建活动。
三、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完善与国际旅游岛建设相配套的社会管理体系
(一)工作目标
把加强社会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更新社会管理观念,改进社会管理方式,完善社会管理手段,文明公正廉洁执法,深入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社会管理服务新平台,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需要的社会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不断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以高效的管理服务和优良的执法公信力赢取广大游客和群众的满意。
(二)工作措施
1. 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综治办协调,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团市委等部门以及各区配合。
年底前,全市所有镇、街道都要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心,村、居委会都要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依托物业在街道、社区建立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电脑联网、信息共享管理机制。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就学等困难,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促进流动人口融入本地社会。要加强对流动人口中重点人员的管控,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定期访问,随时掌握其动向。要在三星级以上酒店全部 安装旅馆业治安信息查控系统,对旅游人员入住实现登记信息化、安全管理规范化,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了、控得住。要以落实国务院《海南省外国免签证旅游团管理办法》为契机,建立开放的出入境管理服务平台,进一步简化出入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做到既方便外国人出入境和旅游观光,又维护我市出入境管理的正常秩序。
2. 进一步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由市综治办协调,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委610办、团市委等部门负责。
司法行政部门要以“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为标准,落实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安置和帮教措施,建立集教育、培训、救助为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团委部门要牵头开展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活动,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监管力度,推进青少年服务台、青少年信息管理系统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建立帮教社工队伍,加强对问题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和帮助工作。继续办好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推进工读学校建设。对有危害社会倾向和行为的艾滋病患者、“法轮功”人员以及吸毒人员等高危人群,加强治疗、教育、管理,严防漏管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