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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旅游委等三个专项整治组关于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强化环卫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持果皮箱和垃圾箱桶完好,箱体外表整洁,箱内垃圾及时清除,不满冒外溢。(牵头单位:各区政府)

  (七)加强“门前卫生三包”责任管理,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制。临街小区、铺面、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门前卫生三包”责任书签订率应达到98%。督促沿街单位、店铺履行职责。对“门前卫生三包”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店户,依法进行劝导教育或实施行政处罚。(牵头单位:各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市环卫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

  (八)加强对洗车场(站)的管理,对乱搭乱建污染环境,不具备经营条件的限期整改或予以取缔。(牵头单位:各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市环卫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

  (九)加强辖区单位、居民区除“四害”工作,适时对公共场地、闲置空地、市政下水管道、河流、湖泊、主要道路绿化带、公园和旅游景点进行除“四害”。(牵头单位:各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爱卫办)

  (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一类道路管死、二类道路管严、三类道路管住”的要求,加大对占道经营的执法工作力度,坚决取缔马路市场、临街店铺占道经营、占道大排档、流动商贩、占道洗车台(站)、占道修理店、人行天桥设点摆卖,大力清理农贸市场外围占道经营。(牵头单位:各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市工商局、市环卫局)

  (十一)对“五小”(小饮食店、小理发美容店、小修理店、小娱乐场所、小副食店)单位进行整治,重点查处“五小”单位无证无照擅自经营、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工商局、海口药监局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十二)结合我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采取积极措施,引摊入市,缓解占道经营管理压力。(牵头单位:各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十三)加强对户外悬挂物、充气物的清理工作,严禁在城市道路及两侧的公共设施、行道树上设置条幅、彩旗及户外悬挂物、充气物,确保市容整洁。(牵头单位: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15日至20日)。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各区根据省、市工作方案制定本区工作方案,精心部署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21日至11月30日)。各区根据各自工作方案开展集中整治,要确保整治效果。

  (三)总结汇报阶段(12月1日至31日)。各区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召开总结大会,实行奖惩机制,并形成总结材料报市“五大工程”整治办。

  五、组织领导

  成立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徐敏生(市政府副市长、市市政市容管委会主任、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五大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邢建良(市市政市容管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五大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王陛佳(市市政市容管委会副主任)

  江长桥(市园林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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