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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生态市建设2009-2010两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三、行动目标

  推进我市生态市建设,按照重点区域引领示范,重点分项同步跟进两个层次展开,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生态规划确定的生态市建设的各项指标。

  按照《海口生态市建设规划》的要求,分项推进我市生态市建设,高质量完成重点工程项目。通过我市2009-2010年两年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重点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影响城市环境质量的重大问题,在生态市建设各个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实现2020年将我市建成生态城市的定位要求打下良好的基础:

  --改善水环境质量,市中心区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改善地表水体环境、消除水体污染。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提高再生水利用率,确保饮水安全。

  --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深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扩建烟尘控制区等措施,使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的削减。市中心区杜绝客运车辆冒黑烟现象。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

  --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实行废物循环利用,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完善垃圾转运系统,不产生二次污染。

  --保护生态环境。保护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3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的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

  --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农业面源污染及畜禽养殖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环境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

  四、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从生态区镇建设,改善水、空气、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明确了22项重点工程,同时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政策研究、科技支撑及能力建设4项保障措施。

  (一)以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城市河道水系治理为重点,改善水环境质量

  行动目标:

  根据《海口生态市建设规划》,近期(2006-2010年)行动目标如下表:

  1)水资源利用的近期目标是合理开发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结合多级循环利用方式利用水资源;确保水资源永续利用;

  2)水环境污染控制主要是针对南渡江海口段、永庄水库、美舍河、中心区水体、近岸海域水体等重点区域。

  3)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海边和城郊地区畜禽养殖、食品加工造成的污染。

  重点任务:

  1. 地表水污染治理

  对南渡江海口段、永庄水库、美舍河、中心区水体、近岸海域水体等重点区域进行污染控制。

  (1)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饮用水源地包括龙塘坝上游和永庄水库受到一定程度威胁,影响供水水质安全,要加强管理,消除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隐患,取缔向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所有废水排放单位,在准保护区范围内限制建设一定类型的生产企业。

  (2)加强市政管网建设,完成对红城湖、海甸岛水体、美舍河上游段、中心区水体(大同沟、龙昆沟、秀英沟等)的水体进行综合整治,以改善地表水体环境、消除水体污染。

  (3)完成对海口湾近岸海域海水进行综合整治,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进一步巩固一园两湖整治成果,加强管理,完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确保污水截流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杜绝污水再次进入地表水体,使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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