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2008年,全市总人口1176万人,实现生产总值(GDP)6354.38亿元。经济增长速度逐年加快,2006年至2008年分别增长14.5%、15.2%和16.5%。人均GDP 55473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423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670元。按可比价格计算,2004年至2008年,我市人均GDP年均增长12.5%、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5%。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1.9∶60.1∶38。
(二)八大优势支柱产业已经形成。
我市工业初步形成了航空航天、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国防科技、轻工纺织等八大优势支柱产业,成为全国6个综合性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之一。产业集聚步伐加快,以大飞机、大火箭、大造船、大乙烯、大炼油等龙头项目和龙头企业为依托,实施了产业集中发展,在滨海新区形成了一批现代化工业基地。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产业体系已具雏形。
(三)一次能源消费以煤为主,终端能源结构改善。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能源消费总量持续增加。2000年至2008年,能源消费总量从2793.70万吨标准煤增加到5363.59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长8.5%。2008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煤炭占68.4%,石油占26.4%,天然气占5.2%;各产业和居民生活的能源消费比重分别为:第一产业占1.45%,第二产业占71.0%,第三产业占16.3%,居民生活占11.25%。在终端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比重由2000年的31.4%下降到2008年的14.8%;清洁能源的比重由2000年的61.4%上升到2008年的71.7%,其中.电力比重达到32%,天然气比重达到4%。
三、温室气体排放现状
2008年,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1.47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比2000年和1990年分别增加105%和182%。在2008年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中,二氧化碳排放1.44亿吨(其中化石燃料燃烧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为1.20亿吨,占83.1%;工业过程占16.8%),甲烷排放241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氧化亚氮排放91万吨二氧化碳当量。2008年,森林碳汇41万吨二氧化碳,扣除碳汇后,温室气体净排放1.469亿吨二氧化碳当量。
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来自第二产业。2008年排放的1.44亿吨二氧化碳中,第二产业排放1.27亿吨,占88.4%;第一产业排放117万吨,占0.8%;第三产业排放1230万吨,占8.5%;居民生活消费排放327万吨,占2.3%。
按2005年不变价计算,2008年单位GDP化石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为2.11吨/万元,比2000年和1990年分别减少36.7%和71.1%;人均化石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10.18吨,比2000年和1990年分别增加63.7%和96.2%。
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努力与成就
新世纪新阶段,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市提出了将天津市建设成为生态城市、将滨海新区建设成为宜居生态型新城区、将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成为我国乃至世界城市可持续发展典范的奋斗目标。按照这一目标,我市通过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新型工业和服务业、提高能源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开展植树造林和城市绿化、控制人口增长等措施,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积极推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深入进行结构调整,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构建集约型、节约型、生态型发展模式,形成了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引领、以优势产业为支撑、整体快速协调发展的格局。
第一产业。坚持沿海都市型农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源头农业、鲜活农业、海洋农业和渔业、农产品加工业、高新技术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等优势农业,特别是近年来设施农业有了较大发展。
第二产业。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航空航天、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国防科技、轻工纺织等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污染的八大优势支柱产业。打造重装、重化、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一批标志性产业集聚区,通过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淘汰落后产能,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节能降耗水平进一步提高,初步形成了滨海新区先进制造业、中心城区都市型工业和区县特色工业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
第三产业。注重发展商贸物流、社区服务、信息服务、中介服务、文化服务和房地产等六大行业,现代服务业体系日臻完善,城市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1990年至2008年,我市以年均5.2%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全市经济年均12.8%的快速增长,平均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0.4;单位GDP能耗从3.16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0.95吨标准煤/万元(以2005年不变价计算),年均下降4%;按环比法计算,全市累计节能3694万吨标准煤,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8497万吨。
(二)坚持节能优先,提高能源效率。
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节能专项规划,成立了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覆盖全市的节能工作责任体系。坚持节能减排一票否决,建立健全统计、监测、考核体系,逐步完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推进工业节能。有效运用税收、财政、金融等经济杠杆,推进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研发、推广新的技术、工艺和设备,重点抓好冶金、化工、石油化工、电力、建材等五大行业和20户"千家企业"、300户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2008年,占工业能耗65%的20户"千家企业"万元产值能耗同比下降22.4%,实现节能70万吨标准煤,"十一五"期间累计节能259万吨标准煤,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节能目标。加速淘汰落后产能,全市淘汰2.5万千瓦小火电机组、450万吨小钢铁、195万吨小水泥、7.49万吨小造纸、150万箱小玻璃、1.8万吨小化工等落后生产能力。2008年,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为1.05吨标准煤,同比下降13.9%,比2005年下降27.3%,已超额完成我市"十一五"期间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23%的目标,成为拉动全市能耗下降的主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