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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10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区、经济功能区要把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提高到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能力,树立安监队伍新形象的高度来认识,要把这次行动作为是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统一思想,协调一致,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专项行动有序顺利推进,取得预期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措施

  全市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分头落实,配齐、配强行政执法人员。

  (三)强化培训,提升水平

  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是关键。各区、经济功能区要组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加强业务培训,重点是实务培训,着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协调配合,增强合力

  要加强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深化与公安、交通、国土、建设、质监、工商、电力等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执法合力。要加强市、区、镇(街)之间的协调和沟通,组织三级安全监管机构开展纵向联合执法行动,增强现场执法效果。

  (五)强化手段,严厉打击

  非法违法、违规违章严重,仍然是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强安全监管,就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依法严惩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各区、经济功能区要把加强安全监管的要求集中体现到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切实增强执法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防搞形式走过场,要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不讲情面、不打折扣,加大执法力度,从严依法处理。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关闭;对于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六)有机结合,长效管理

  一是与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结合。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取消其安全生产资质,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二是与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结合。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对安全诚信缺失、隐患拒不整改、非法违法和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企业,要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同时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查批准、安全资格证书以及项目审批等多个方面予以制裁和限制。三是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结合。要着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全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对每个企业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分类指导,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四是与治理违规违章结合。在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深入开展群众性查“三违”、防“事故”等活动。五是与加强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结合。以开展执法监察行动为契机,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监督,提高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效率效能。

  请横琴新区警务和综合管理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每月22日前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上报市局执法监察支队(从2月份开始,每月填报《2010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3月10日前将本区2010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报市安监局执法监察支队;12月2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本形式向市安监局上报专项行动总结及《2010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报送统计数据联系人:裴道勇,电话及传真:2155681;报送文字资料联系人:林婵娟,电话:2155683,传真:2155681,电子邮箱:linchj1964@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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