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作用。要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管理机制,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作用,提高行业自律管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注册会计师协会要为事务所吸引、培养和输送高端会计人才提供便利,支持有条件的事务所建立服务网络。会员代表大会要充分发扬会员民主,体现全体会员的愿望,反映会员的呼声,切实代表行业会员的整体利益。建立由会员、专家学者、政府代表等组成的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改善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组成结构,扩大执业人员的比例,适当增加公众人士,提升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切实发挥其在选举、决策、监督、审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切实加强理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设。根据行业自律管理运行机制的特点,以及行业发展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需要,协会理事会要在自律性检查、会员维权、注册、法律咨询等方面建立相应的专业委员会,吸收优秀会员和有关方面专家参与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切实发挥协会的自律监管职能,强化协会维权和服务功能,增强协会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协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要建立科学、民主、高效、畅通的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加强对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对协会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支持作用,规范协会的运作机制和工作程序,提高协会决策水平和运行效率。
(三)认真开展事务所合伙人(股东)和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检查工作。协会要探索建立对申请设立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审查制度,对其行为能力、执业年限、专业经历、执业质量、诚信状况、管理经历进行全面评价,确保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专业能力。要强化对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的年度检查,重点检查其执业情况、诚信记录、继续教育完成情况等,对不在事务所专职执业、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拒不履行会员义务等现象,要依法采取措施,确保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队伍的质量。
(四)严格对事务所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的监督检查。协会要坚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加强对会员执业诚信的教育和引导,组织落实注册会计师诚信宣誓制度;搞好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规范事务所执业行为,向社会公开披露事务所执业状况信息,促使事务所公平竞争;认真做好行业自律检查工作,严格检查,严格惩戒,树立自律监管权威;探索建立事务所分类监管制度,对于执业质量差、职业道德不规范的事务所要缩短检查周期,进行重点检查。建立专项检查制度,对于采取回扣、恶意作假等违反职业道德承揽业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核实,严肃处理,不断提高对会员的约束和监管力度。宣传表彰诚信行为,披露惩戒失信行为,将行业诚信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不断提高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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