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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树立时间观念,确保工作进度
  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切实树立时间观念,保证工作进度。要按照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部署,把握好几个时间节点。一是省直事业单位要确保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岗位设置任务,条件成熟的单位要力争在4月底前完成;二是各市所属事业单位要力争在9月底前基本完成岗位设置任务,其中上半年内要完成50%以上的任务;各县(市、区)要力争在年底前完成不少于90%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任务,其中9月底前要完成50%以上的任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要加强政策引导、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保证工作进度,确保这项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
  四、强化责任意识,完善监督制约措施
  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今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领导机构,加强工作力量。年初,省政府已与各市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市要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同时要与各县区建立相应的责任制。省直各部门和各事业单位也要建立目标责任制,提出完成时限,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全面及时了解全省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按照国家的要求,建立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各市要在每个季度末将本市进展情况书面报告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为确保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出以下两项措施。一是在事业单位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工作之前,暂停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包括新聘和续聘)手续,与岗位设置工作同时进行岗位聘用;二是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原则上要在本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基本完成之后再行开展。另外,要建立工作督查和通报制度,至今未呈报《岗位设置实施意见》的市必须在3月底前上报,没有召开动员会的市要在4月中旬以前完成动员部署工作,对开展工作不力的市、县和省直部门要进行通报,并取消当年评选先进资格。
  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本通知精神,扎实开展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时圆满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任务。同时要认真坚持“先入轨、后规范、再完善”的工作原则,正确处理推进改革与维护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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