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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卫生局党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做好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的各项待遇,加强与接受单位的日常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服务管理工作,每2年至少走访慰问1次。

  (三)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在保持原有服务管理关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村)的作用,让离退休干部就近学习、就近开展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

  七、进一步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坚持和完善领导责任制。

  1、党政主要领导要经常关心过问老干部工作,深入老干部中与他们交流情况、沟通思想;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听取情况汇报,指导工作;各级党政领导同志在重大节日要走访慰问老同志,下去调查研究要注意听取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对老同志反映的突出问题、关系老同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要高度重视,推动解决。

  2、各单位要将离退休干部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目标,与党建工作一同部署、规划、考核和表彰。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完善议事规则。各单位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离退休干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建设。

  1、根据离退休干部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的实际,及时调整、充实老干部工作机构,配齐工作人员,使编制和人员配备与担负的任务相一致。对老干部工作部门给予切实支持,充实工作力量,保证工作经费。

  2、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得硬、对老干部有感情的同志选入老干部工作部门。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老干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运用能力、服务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改革创新能力。各单位对老干部工作者,既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要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各种困难,为他们的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做到以事业留人、感情留人、适当的待遇留人。

  3、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及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宣传老干部工作的先进典型,树立和展示老干部工作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三)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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