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重庆市农村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会发展局:
现将《2010年重庆市农村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县农村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二日
2010年重庆市农村卫生工作要点
2010年,我市农村卫生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点要求,结合健康重庆建设目标,大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和绩效考核,加快建设农村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实施新一轮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促进全市农村卫生工作健康推进。
一、进一步推进新一轮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总结2001-2010年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经验,健全前10年初保工作资料。结合健康重庆建设和国家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要求研究制定2010-2020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实施纲要和评价指标体系。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二、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
配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研究制定《重庆市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指导意见》,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的转变,发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
三、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工作
以
卫生部等部门《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为重点,结合农村基本医疗服务的要求,研究制定《重庆市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和考核指标体系,开展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政府补助挂钩,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四、大力推进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工作
根据《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的有关要求,以老年人、孕产妇、0-3岁儿童和慢性病患者为重点,以九龙坡、巴南、南川、江津、涪陵五区为示范,大力推进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工作,年底前为20%的农村居民建立健康档案,为建立我市农村居民健康素质基线资料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