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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用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沈阳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用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济(发)局、安监局、供电局,各重要电力用户:

  为保障沈阳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满足电力用户正常用电需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GB50052-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强化安全用电和遵章用电意识,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用户可靠用电,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为此,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沈阳电业局决定联合开展2010年用电监督检查工作,望各单位严格按照《2010年沈阳市用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开展工作,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010年沈阳市用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2010年沈阳市用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0年沈阳市用电监督检查工作,保障沈阳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满足电力用户正常用电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GB50052-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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