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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房管行业2010年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各区县房管局、房地集团要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部署房屋安全检查和督查督修工作。4月底前,各物业服务企业、管房单位要对所管理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各区房管局要会同街道做好老私房的督查督修、排险解危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房屋危险,各物业服务企业、管房单位、业主应立即组织排险和维修。同时,配合公安消防、安监部门做好居住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管控工作,及时发现、制止、举报非法存储、使用危险物品的行为。市局将组织开展老旧房屋安全普查试点,推进房屋安全检查工作。
  三、强化旧住房综合改造工地和拆房施工工地等的安全监管
  根据市安委会对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各区房管局和相关单位要加强旧住房综合改造工地和拆房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市和区县拆房管理部门和各拆除施工单位要根据《上海市建构筑物拆除行业2010年工作要点》(沪房管修〔2010〕24号)提出的“平安办博”和“保安全、保稳定、保有序、保市容”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拆房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严格项目报审制度,强化安全监管和工作检查。
  旧住房综合改造工地要继续贯彻市建设交通委、市房管局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等方面的一系列工作要求,强化对施工工地的专项整治和检查。各区县房管局要督促相关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各项措施,建立重大隐患事前防范机制和整改机制。
  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要做好保障性住房市属基地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住宅建设、市政及公建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对建设工程的检查监管力度。
  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队伍演练
  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要充分利用报刊、影视广播、网络、社区科普等资源,积极拓展安全生产宣传内容。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弘扬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以及预防性启示教育为重点,扩大安全生产社会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同时,要共同组织开展好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举办的“安全生产月”、“5.25交通安全日”、“11.9消防日”、“安康杯竞赛”等专题宣传活动。各企业单位要加大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尤其是交通运输、特种作业人员、危险作业场所等从业人员以及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作业技能、服务质量和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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