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建设与管理的意见
(驻政〔2010〕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新的发展规划,到2020年,市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人口分别要达到200平方公里和20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0%。为实现上述目标,结合市中心城区发展现状,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新的城市规划为先导,以项目为抓手,以创新为动力,以民生为根本,实施豫南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三区两县一体化”进程,不断提高城市承载能力,使城市规模、人口结构、产业布局、整体形象明显改善,在更高起点上加快我市新型城镇化进程,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统筹兼顾的原则。速度与质量并重,外延扩展与内涵提升并举,拉大城市框架,提高老城区设施配套水平。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大手笔搞好城市规划,力求一步到位。建设项目分年度实施,突出抓好重点项目、民生工程,一年打基础,三年出成果。坚持多方融资,加快建设的原则。拓展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规模,以城建投资的大突破,推进城市建设的大发展。坚持市区联动,规范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晰“三区”和城市管理部门的权责,建立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努力解决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征地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问题,适应城市化发展的需要。
三、工作目标
到2012年,市中心城区强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和房地产开发等各项工作,使建成区面积增加到95平方公里,人口增加到95万人,城镇化率达到36%。其中驿城区刘阁办事处以东10平方公里,开发区关王庙乡政府所在地以南、开源大道以北30平方公里,市工业集聚区工业二路以北5平方公里的基础设施配套齐全,“三区两县”工业长廊全面贯通,一体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要加快县城、小城镇建设,每年定出工作目标,有计划稳步推进。通过加快中心城区和县城、小城镇建设,实现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初步确立豫南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
四、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