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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的通知


  3.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4.承诺办结时间:7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暂不收费(待省定)。

  (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审批

  1. 设定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河南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管理办法(暂行)》。

  2.工作程序:(1)申请人填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一式两份);(2)所在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向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并按规定提交所需的各种材料;(3)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参加市组织的计划生育技术基础知识考试和县级操作技能考核;(4)根据考核结果作出核发或不核发的决定,并逐级通知申请者。

  3.法律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4.承诺办结时间:7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暂不收费(待省定)。

  (三)输卵(精)管复通术审批

  1.设定依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河南省计生委卫生厅关于输卵(精)管绝育手术后施行复通术暂行管理办法》(豫计生〔1992〕6号)。

  2.工作程序:(1)申请人向女方所在行政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2)行政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调查核实后,签署意见,报乡(镇)或办事处调查核实;(3)乡(镇)或办事处调查核实后,签署意见,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4)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并换取正规的《复通术手术许可证》。

  3.法定办理时限:无时限。

  4.承诺办结时间:即办。

  5.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联办事项

  (一)与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以下简称“两禁”条例)联合执法

  1.设定依据:《关于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意见》(豫人口组〔2008〕1号)。

  2.办理程序:(1)四部门进行沟通协商,确立执法检查的重点及方法步骤;(2)根据确定的方案,四部门派出执法人员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督查。

  3.工作要求:对违反“两禁”条例行为和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案件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违反“两禁”条例和因工作走过场、图形式而造成“两非”行为失控的,按照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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