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扬民主,提高透明度
规划编制各个环节要采取多种方式,保障人民群众了解和参与规划编制的权利。规划前期工作中,要广泛吸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参与重大课题研究;规划编制过程中,要通过各种渠道广开言路,开展建言献策活动;规划思路、草案形成后,要主动向社会各界公开征询意见;要建立健全规划专家评审论证制度,形成规范化的规划民主决策机制。
(四)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必要保障
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重要工作日程,明确一位领导同志负责规划工作,组成强有力的领导班子;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规划编制队伍;加强相关培训工作,提高规划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七、经费保障
(一)市级“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各专项编制经费要纳入当年财政预算,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财政核拨。
(二)各县(市、区)规划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规划经费落实到位。
附件:洛阳市“十二五”规划编制目录及分工
附 件
洛阳市“十二五”规划编制目录及分工
一、总体规划
1. 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由市发改委规划科牵头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
2. 洛阳市“十二五”重大项目规划。(由市发改委投资科牵头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
二、区域规划
洛阳新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由市发改委组织,洛阳新区管委会负责编制)
三、专项规划
1. 洛阳市“十二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由市工业局牵头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
2. 洛阳市“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由市发改委农经科牵头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
3. 洛阳市“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由市发改委服务业局牵头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
4. 洛阳市“十二五”城镇化发展规划。(由市发改委投资科牵头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