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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追认粟洋等五位同志为革命烈士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追认粟洋等五位同志为革命烈士的批复
(川府函[2010]65号 2010年4月13日)


泸州市、遂宁市、广安市、凉山州人民政府: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追认粟洋同志为革命烈士的请示》(泸市府〔2009〕45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追认穆仁元同志为革命烈士的请示》(泸市府〔2009〕62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秦开云同志为烈士的请示》(遂府〔2009〕190号)、《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追认邵贵红同志为革命烈士的请示》(广安府〔2009〕132号)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追认罗华同志为革命烈士的请示》(凉府〔2009〕8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粟洋,生前系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街道办事处上大街社区居民,2008年6月,粟洋同志为抢救落水群众生命光荣牺牲。

  穆仁元,生前系合江县恒源煤业公司职员,2009年9月,穆仁元同志为抢救落水群众生命光荣牺牲。

  秦开云,生前系遂宁市安居区观音乡擦耳岩村人、出租车驾驶员,2008年10月,为抢救落水群众生命光荣牺牲。

  邵贵红,生前系邻水县城北镇朱家村人,2009年5月,为抢救落水儿童生命光荣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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