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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2010年4月13日 川办发[2010]1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3号)精神,加快我省农业综合开发步伐,提升开发层次和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两个加快”总体部署和“巩固回升、加快发展”工作基调,落实“两个聚焦”,把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作为核心目标,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积极支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和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推进新农村连片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和谐进步,推动农业农村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基本任务

  (一)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围绕全省“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规划,大规模开展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集中连片治理,推进粮食核心产区建设。坚持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提高建设标准和投资标准,以灌区水利和机耕便民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提高耕地持续增产能力,增强项目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强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农业。

  (二)加快培育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围绕新增出栏1000万头优质生猪生产能力目标,在50个现代畜牧业重点县和2个牧区现代畜牧业试点县,重点支持生猪、禽兔、牛羊等高效养殖基地建设;围绕60个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加强优势特色农产品特别是茶叶、果蔬、林竹、中药材、食用菌、花卉等高效种植基地建设,着力推进规模开发和标准化生产,加快推进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现代农业种植养殖基地建设步伐。

  (三)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坚持用农业产业化经营统领现代种植业和畜牧业发展,围绕全省重点发展的特色效益农业,对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明显、利益联结机制完善的重点龙头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引导龙头企业加强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带动周边区域原料基地发展。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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