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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新产业办关于印发2010年度江西省高新产业重大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

江西省高新产业办关于印发2010年度江西省高新产业重大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0年度江西省高新产业重大项目申报公告印发你们,请抓紧做好相关工作。

江西省高新产业办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10年度江西省高新产业重大项目申报公告

  为建设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加快培育和发展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财政资金扶持高新产业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7〕7号)和《江西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有关精神,现就2010年江西省高新产业重大项目的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单位必须是在江西境内注册的企业,所有制形式不限,年销售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或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且原则上是近三年未获得过省高新产业重大项目资金支持的企业。项目单位具有较强的项目实施能力、工程建设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展相关产业化项目的生产、经营资格以及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较好的资信等级。
  2、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江西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符合科技发展、技术改造等江西省“十一五”专项规划,并已经按国家、省规定完成备案(核准)手续。
  3、申报项目采用的科技成果(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应具备满足技术先进和知识产权归属明晰的要求,项目已经进入产业化实施阶段。
  4、申报的项目必须在江西省境内投资建设,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土地、环保等实施条件已基本具备,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其中项目承担单位筹集的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5、项目方案合理可行,符合节能、降耗、安全的要求。项目建设规模较大,具备一定的成长性,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竣工投产后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效益和产业带动效应。
  6、项目计划近期开工或已经开工,且两年内能够竣工。
  二、重点领域
  着重扶持《江西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发展重点,扶持的主要领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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