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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系统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系统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建治工〔2010〕4号)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纲要,我们制定了《吉林省建设系统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吉林省建设系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吉林省建设系统工程项目信息公开
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治工发[2009]9号)、《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结合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10年6月底前,制定和发布适用于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工程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信用信息目录,依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相对集中地做好全省建设系统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行业信用信息的公开共享,重点做好市场各方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信息的公开,建立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以及市场准入和推出机制。

  二、工作原则

  (一)立足全局,谋划长远,服务总体目标。本次试点工作是我省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一部分,因此制定制度、信息公开目录和建立专栏等各项任务都要围绕诚信体系建设来开展,阶段目标要为诚信体系建设总体目标打下良好基础。

  (二)统筹规划,整合资源,防止重复建设。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按照物理分散、逻辑集中的原则,统筹规划各地信息资源,利用各级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实现信息公开和共享,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和浪费。

  (三)统一规范,突出重点,务求服务实效。试点单位要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制定的信息公开指导目录和共享规范要求,建设各自的“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准确、完整地发布公开信息,提供信息公开共享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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