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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宁波市2010年度法律援助“12348”法律服务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


考核项目

序号

考 核 内 容

分值

评 分 说 明

  基本

得分

  加或

  减分

*25

  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定期开展专题宣传

18

2

  没有开展的不给分

  

*26

  建立信息专报或舆情分析制度,及时向领导反映有关情况和信息,做好党和政府的参谋

2

  每季度至少一篇并及时上报,每少一篇扣0.5分;被采纳或批复的每件加0.5分

  

*27

  每月至少上报一篇信息

2

  每少2篇扣1分,实行倒扣分;全年信息总数列前五位的分别加3、2.5、2、1.5、1分

  

*28

  每季度撰写并上报1个以上典型案例,要求完整保存照片或相关音像资料

2

  每少1件扣0.5分;没有照片等文字资料的,每少1件扣0.5分;保存音频、视频资料的加1分

*29

  被上级业务部门或同级政府录用信息4篇

3

  达到的给分,每减少一篇扣1分。被市级录用的每2篇加1分,被省、部级部门利用的每1篇分别加1、3分(分数不兼得)

  

*30

  被新闻媒体录用稿件或报道4篇

4

  每减少一篇扣1分。被市级录用的每2篇加1分,被省、部级、全国性媒体报道的每1篇分别加1、3、6分,(分数不兼得)

  

*31

  设立法律援助宣传栏,发放法律援助业务和法律知识宣传册、设立大型宣传广告牌

 

3

  没有的不给分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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