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市场建设与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管好粮食市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负责全市粮食统计、流通信息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设7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信访、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相关应急综合协调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全市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三)财务审计处
负责全市粮食收购资金的预测、协调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负责全市粮食财会报表的审核、汇总和分析;负责市级储备粮费用补贴、专项资金、政策性财务挂账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财务审计监督;指导、监督全市粮食系统财务工作。
(四)调控处
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收支存计划;提出地方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及吞吐调节计划建议;综合协调粮食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市内产销区粮食余缺调剂;承办粮食收购许可和陈化粮购买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工作;起草全市粮食流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普法等工作;指导全市粮食购销有关工作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
(五)监督检查处
拟订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六)储备粮管理处
拟订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储备粮管理工作;编制全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计划,参与指导大型粮食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承担紧急状态下粮食运输管理工作;指导粮食行业科学储粮、规范化管理及农户科学储粮;指导各县(市)、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