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信访、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拟订全市口岸工作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口岸开放、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口岸开放或关闭的审核申报工作;协调口岸查验单位配套设施建设及人员编制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口岸重大课题调研;平衡全市口岸外贸运输计划,组织协调口岸集疏运工作;负责口岸国家安全教育、业务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口岸重大涉外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开展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口岸活动;负责全市口岸业务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二)空港口岸管理处
负责空港口岸的综合协调管理;协调外国籍交通运输工具临时进出非开放口岸事宜;负责开辟国际(地区)客货运航线的审核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空港口岸的建设规划及联检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平衡空港口岸外贸运输计划,做好空港口岸集疏运工作;负责空港物流、保税物流的综合协调;负责协调空港口岸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空港口岸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处理影响空港口岸正常运转的争议,会同有关部门对空港口岸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组织做好空港口岸重大外事接待工作;负责空港口岸的共建文明工作;负责空港口岸业务统计工作。
(三)陆港口岸管理处
负责陆港口岸及海关特殊监管区的综合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陆港口岸、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建设规划及联检配套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大通关”的协调服务,推进全市口岸信息化建设;平衡陆港口岸外贸运输计划,做好陆港口岸集疏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口岸外供、仓储、熏蒸等业务;负责陆港口岸物流、保税物流的综合协调;协调陆港口岸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陆港口岸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处理影响陆港口岸正常运转的争议,对陆港口岸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负责陆港口岸及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共建文明工作;负责陆港口岸业务的统计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政府口岸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8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2名(正处级),处长3名、副处长3名。可配工勤人员2名。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