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验收程序
大棚设施或喷灌机械设备工程建设(施工)验收工作由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县农机主管部门成立验收小组,由农机、农业(农技)、财政等部门的有关专业人员组成,可邀请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参与监督。大棚设施或喷灌机械设备建设工程竣工后,由经销商(大棚设施或喷灌机械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或施工单位)向市县农机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小组按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海南省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公布的大棚设施或喷灌机械设备技术参数指标等组织验收,编写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须有验收小组成员、经销商和补贴对象三方共同签字。对于因农业生产急需的大棚设施、喷灌机械设备,可采取分段验收办法组织验收,即按照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所列设备材料到位后组织第一次材料验收,工程建设(施工)竣工后再组织第二次验收。
四、报账要求
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经销商(大棚设施或喷灌机械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或施工单位)凭设施农业(大棚设施或喷灌机械设备)购置补贴协议(附件2)、工程建设(施工)合同、主要设备材料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发票存根复印件(加盖公章)、补贴对象身份证明复印件、验收报告(附件3)、《海南省2010年设施农业(大棚设施、喷灌机械设备)购置补贴资金结算申报表》(附件4)、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结算申请(附件5)等材料到海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报账。
附件:1. 设施农业(大棚设施、喷灌机械设备)购置补贴申请表(式样)
2. 设施农业(大棚设施、喷灌机械设备)购置补贴协议(式样)
3. 海南省设施农业(大棚设施、喷灌机械设备)工程建设验收报告(式样)(略)
4. 海南省2010年设施农业(大棚设施、喷灌机械设备)购置补贴资金结算申报表(式样)
5.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结算申请(式样)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设施农业(大棚设施、喷灌机械设备)购置补贴申请表(式样)
姓 名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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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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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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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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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
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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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
规模(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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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栽培农作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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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材料购置情况
| 设备材料名称及型号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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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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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销商或工程建设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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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购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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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补贴资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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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机管理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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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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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农机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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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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