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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四川省黑宝山森林公园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四川省黑宝山森林公园的批复
(川府函[2010]66号 2010年4月14日)


达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设立四川黑宝山省级森林公园的请示》(达市府〔2009〕8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四川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省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省政府同意设立黑宝山省级森林公园。公园名称:四川省黑宝山森林公园。公园面积:26562公顷。公园范围:地理坐标为东经170°46′45″-107°51′02″,北纬31°50′18″-31°57′13″。行政区划位于万源市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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