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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监局关于报送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月报表的通知

山东省安监局关于报送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月报表的通知
(鲁安监函字〔2010〕62号)


各市安监局:

  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信息系统自今年1月份正式运转以来,在各市安监局积极配合下,数据填报工作、系统应用运转基本正常。在网上报送的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执法监察数据不同步的问题,影响了每月报表的汇总。为此,决定从2010年4月开始,在继续使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信息系统填报的同时,恢复每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月报表的规定。并请各市局监察支队将1-3月份报表于4月20日前补报省监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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