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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四川省201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行动”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四川省201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发改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成都铁路局、省安监局、省扶贫移民局、武警四川省总队、成都电监办,在川大的工程局和施工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专题会议精神,全面普及各地、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努力提升各地、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省政府拟定于4月15日-5月15日开展大规模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对全省各地、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基层干部、职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村、组或社区、街道干部,群测群防员及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和培训。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培训主题及培训对象

  本次活动命名为“四川省201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行动”。范围为全省21个市(州)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172个县(市、区)。

  具体培训对象为:各地、各系统、各单位广大基层干部职工;公路、航道、河道、堤坝、水利设施、市政设施、移民迁建设施、学校、医院、工业企业、矿山企业、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口援建单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村、组或社区、街道干部群众;国土资源所所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农村党员干部、群测群防员。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汛期和地质灾害易发、多发时段,如何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险情巡查;如何有效识灾、防灾、避灾;如何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临灾前如何启动和实施预案;如何组织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如何指导群测群防工作。

  三、组建培训领导机构

  纳入“宣传培训行动”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相关部门、在川大的工程局和施工单位应立即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行动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本系统、本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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