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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四川省201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行动”的实施意见

  四、制定培训方案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相关部门、在川大的工程局和施工单位(以参加4月14日全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电视电话会为准)应结合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宣传培训主题、目的、对象、内容、教材、师资、进度安排及组织机构等。

  五、落实培训师资

  在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级相关部门的领导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县级相关部门应立即组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讲师团,讲师团人数应以能按时完成宣传培训工作为基本原则。讲师团成员原则上应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岩土工程、土木工程、水文、水利、工程等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直从事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或技术人员组成。讲师团成员可从国内高等院校,地勘队伍,在川大型企业及相关部门中邀请或抽调。

  在川大的工程局和施工单位应参照省级相关部门成立本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讲师团,积极做好本单位的培训培训工作。

  六、培训教材和培训方式

  培训教材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发,并电话通知各单位及时领取。本次培训教材包括:《滑坡灾害及减灾技术》、《防灾自救、重建家园》、《四川省地质灾害避险应急手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材;《地质灾害防治》光盘;地质灾害避险及万村培训宣传画;地质灾害防治宣传传单;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及避险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表格式。各地、各系统、各单位可以省国土资源厅印发的资料为基础,结合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实际情况印制宣传培训教材。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相关部门、在川大的工程局和施工单位是本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的责任主体,应负责做好本地、本系统、本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并接受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七、时间安排

  培训行动从2010年4月15开始到5月15日结束,共1个月时间。具体时间安排为:

  (一)启动

  4月15日-17日,省国土资源厅将按照省领导的指示精神,统一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材料并分发到各省级有关部门、在川大的工程局和施工单位、各市(州)国土资源局(负责报给各地市[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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