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全区卫生系统窗口单位开展“文明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卫发〔2010〕28号)
各盟市卫生局,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医学院校各附属医院:
根据自治区文明委《关于在全区窗口行业(系统)开展“文明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的通知》,结合卫生系统行业特点,卫生厅制定《全区卫生系统窗口单位开展“文明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联系实际,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请各盟市及有关单位务于4月20日前,将开展“文明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的安排意见形成文字材料报送卫生厅机关党委,并抄报各盟市精神文明委。同时,各地各单位相应成立的组织机构、具体联系人与联系方式一同上报。(电子邮箱:nmgwstjgdw@163.com)
附件:全区卫生系统窗口单位开展“文明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全区卫生系统窗口单位开展“文明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文明委《关于在全区窗口行业(系统)开展“文明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全区卫生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我区卫生系统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卫生系统窗口单位开展“文明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主题,以“诚实守信为荣、见利忘义为耻”为重点,以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为载体,以提高职工素质、提高服务质量、提高行业文明程度为目标,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以加强行风建设,落实医改任务,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医德医风,为推动我区卫生事业快速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构建“和谐社会” 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参赛范围
医院、蒙中医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血液中心等窗口服务单位全部参加活动。
三、竞赛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