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补贴区域、规模、对象、条件
(一)补贴区域
儋州、白沙、琼中、澄迈、临高、屯昌、乐东、昌江等8个市县地方民营植胶户。
(二)补贴规模
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我省地方天然橡胶良种补贴资金396万元,补贴面积4万亩,折合袋装苗132万株。
(三)补贴对象
本省补贴区域内的橡胶农场、种胶企业、基地和植胶农户均可申请享受天然橡胶良种补贴。
(四)补贴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列入享受补贴范围:在坡度25度以上山地种植的;毁坏水源林、生态林种植的;植胶户没有备好或更新植胶土地的;植胶户提供资料不实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补贴品种、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品种
热研7-33-97、PR107、大丰95、RRIM600。
(二)补贴标准
袋装芽接苗每株补贴3元,每亩补贴33株。苗木要求2~3蓬叶稳定,植株健壮无病虫害,出圃时对破损袋加固,并按要求修剪叶片。
(三)补贴方式
采取实物(种苗)售价折扣补贴方式。
四、供苗基地认定、价格议定和项目公示
(一)供苗基地认定
由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组成认证工作组,对各市县申报的种苗基地进行认证和公示,合格以上且在补贴区域范围内的种苗基地认定为2009年海南省民营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定点供苗基地。
(二)种苗价格议定
根据今年全省橡胶苗的市场价格,综合多方面意见,议定2009年补贴项目袋装苗的销售价格为每株7元,扣除中央财政每株补贴3元后,不足部分由植胶者承担。
(三)补贴项目公示
补贴项目实施前将国家下发的补贴计划、面积和认证的定点种苗基地名单及议定的橡胶苗销售价格在《海南日报》和海南农业信息网上公示。
五、供苗申报审批程序和补贴资金拨付
(一)供苗申报审批程序
1、申报。有备好或更新植胶土地的植胶户,可填写《海南省天然橡胶良种补贴苗木申请审批表》交所在地村委会公示。植胶户所申报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