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推进城镇化,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十)努力提高城镇化水平。一是按照精品化、特色化的要求,坚持将城市、园区、产业规划相结合,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各项总规、详规,使之体现时代特色和一流水平。二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教育、医疗、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配套功能。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中村"、"城边村"和危旧平房改造,加快城市污水管网改造与垃圾处理场建设,美化城市环境。加大投入力度,建设一批展示城市魅力的标志性建筑;注重生态、绿化、历史文化保护和污染控制,提升城市形象和文化品位,推动"生态宜居旅游城市"建设。三是加强城市管理。重点对乱堆乱放、乱丢乱倒、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治理。切实抓好城市环境卫生工作,保持城市清洁。严格管理城管执法队伍,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四是继续探索和推行城市街道办事处一级财政的运行机制,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增强街道办独立解决居民就业、社保、民生等事务的能力。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农民工在城镇的就业和生活问题,逐步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十一)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制定出台《全盟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增强服务业在扩大就业和刺激消费方面的作用。一是着力改造提升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交通、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社区服务等生活服务业,积极发展信息、文化服务业。二是研究出台我盟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重新修订的旅游发展规划,加大旅游资源开发力度,加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南北寺、天鹅湖、胡杨林保护开发和巴丹吉林沙漠旅游资源整体开发项目推进工作。三是积极改善金融环境,加强金融监管,鼓励盟外金融机构来我盟落户,支持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加快发展。
五、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增强发展活力
(十二)继续深化改革。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好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融资功能,扩大融资规模。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三农三牧"、教育、医疗卫生、民生工程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供销社改革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实施意见。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集体商品林改革,全面开展集体公益林试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行医院药品零差价销售。做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演艺单位内部管理机制,整合广播电视资源。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推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