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遵府发〔2010〕13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中央、省属驻遵机构及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国家支持资本市场发展为契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把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大力培植上市资源,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为重点,坚持境内上市与境外上市同步推进,积极引导和推动更多企业到资本市场募集发展资金。
工作目标:2010年至2015年,争取5户以上企业实现上市,3户以上企业进入上市程序,5户以上企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后备资源库企业保持在50户以上,其中,特别培育类企业保持在10户以上,重点培训类企业保持在20户以上,形成“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核准发行一批”的上市批次推进格局。到2020年,实现全市新增上市公司达到15户左右。
二、组织领导与机构设置
成立遵义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组成,并邀请深圳证券交易所、贵州省证监局有关专家担任领导小组顾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上市办”)在市工业能源委,负责做好全市企业上市工作规划、协调、组织和调度工作。上市办具体职责是:(1)拟定企业上市规划与政策建议;(2)在企业、中介机构、交易所、监管部门间建立顺畅沟通机制;(3)建立并维护“遵义市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数据库”;(4)根据“遵义市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分类标准”,对纳入后备资源数据库的企业进行分类,拟定“遵义市拟上市企业分类名单”,根据企业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对其进行区别培育和辅导;(5)组织企业培训,并帮助企业解决改制上市中的问题;(6)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对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成绩突出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
有条件的县、区(市)也要成立或明确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服务机制,强化业务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上市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企业上市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