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意见


  (五)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大力引进和培育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推行畜产品加工分级管理制度,扶持畜产品加工企业改善生产和技术条件,提高产品精深加工水平,不断延伸和拓展产业链条,增加附加值,提升国内外市场竞争力。落实140家省级以上畜牧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对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给予重点扶持。2015年,全省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畜产品加工企业达6家以上,过50亿元的15家以上,中国名牌或驰名商标200个。加强畜产品质量和消费宣传,创新销售形式,方便城乡居民消费,培养成熟的消费群体。深化与沪杭宁、京津塘地区的产销合作,组织产销对接会、产品订货会。逐步增加长三角地区生猪、家禽及其产品,京津塘地区生猪、牛羊及其产品供应量。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最大限度地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合作对象从以日、韩、东南亚等周边国家和地区为主,转向多方位并举,增强对欧盟、中东和非洲等新型市场的开拓力度,扩大同发展中国家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畜产品出口规模,进一步提升畜牧业外向度。支持20个大型畜禽批发交易市场建设,完善畜禽拍卖机制。

  (六)实施科技创新工程。加大农业良种工程、重大科技专项、技术创新工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资金投入对畜牧业的支持力度。依托省农业科学院、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等单位,整合科研、教学、推广、应用等单位的技术力量,扶持建设10家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开展良种培育、畜禽饲养、疫病防治、信息装备和环境净化等科研攻关。围绕畜牧重点产业和领域,支持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建设20家企业技术研发中心、10家产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畜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畜牧兽医高端人才培养,培育科研创新团队,积极引进管理和技术人才,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人才带项目搞开发,对畜牧科研、技术推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奖励。支持完善省市县乡四级畜牧兽医信息网络建设,搞好软件开发,发展终端用户。定期发布畜牧兽医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支持畜牧兽医推广单位、畜牧合作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展自然养猪法、奶牛全混合日粮饲喂、生猪人工授精、动物疫病程序化免疫等先进适用技术。制定实施畜牧从业和服务人员培训计划,把村级动物防疫员、家畜配种员和畜牧合作组织人员列入“阳光工程”培训对象,加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力度。

  (七)实施饲料兽药优化升级工程。支持50家饲料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示范项目,加强技术改造,加快联合重组,扩大饲料、兽药等生产企业规模,建立现代企业经营制度,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培育年产值过100亿元的饲料企业3家,过50亿元的饲料企业5家。支持秸秆、牧草饲料开发利用,加快发展秸秆饲料,推广优质饲草饲料作物种植,努力实现区域性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三元种植结构,比重达到10%以上,青贮氨化秸秆4000万吨。加快开发安全高效低残留的新型兽药,严格落实兽药生产企业GMP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加强兽药合理使用指导,规范兽药生产经营和养殖环节用药行为。培育年产值过10亿元的兽药企业2家,过亿元的兽药企业10家。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