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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源安全管理的通知
联系人:卫生监督处:吴晓霞;联系电话:22121606;传真:22121611;电子邮箱:wuxiaoxia@smhb.gov.cn。
附件: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源安全自查项目表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源安全自查项目表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
放射源基本情况
(一) 密封型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情况
核素名称
活度(Bq)
活度测量日期
生产厂家
所在部门
第
[1]
[2]
[3]
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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