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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省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建设和耕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省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建设和耕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赣府字〔2010〕21号 2010年2月22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大力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进一步推进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全面开展,省政府决定,对在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建设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新余市、吉安市、宜春市、景德镇市,以及在耕地保护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安义县、瑞昌市、浮梁县、芦溪县、贵溪市、全南县、上高县、玉山县、泰和县、崇仁县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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