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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检查步骤
  检查工作总体时间安排为2010年3月至2011年8月,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培训阶段:2010年3月至4月
  省环保厅向各市(州)环保局转发环保部《关于开展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3号),制定《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方案》。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方案报省环保厅。各地环保部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要求整理收集被检查企业名单。
  省环保厅组织各市(州)环保局检查人员参加环保部的学习培训;市(州)环保局负责对县(市、区)级环保部门检查人员进行培训。
  (二)检查登记阶段:2010年5月-10月
  1.检查登记:各市(州)组织力量,按属地原则对辖区内上述行业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开展全面检查,按要求填报《检查表》,并同时完成检查数据在 “中国环保热线”网站(www.12369.gov.cn)的一次录入工作。
  各市(州)环保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制订质量控制方案,指定专人每月对各县(市、区)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检查表》和网上录入情况进行检查。
  2.核查更正:在检查登记期间,省环保厅将根据各市(州)检查情况和进度,组织进行不定期的督查。各市(州)要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改正,并在2010年9月15日完成《检查表》和网上数据的修改和更正。
  有关督查方案另行通知。
  (三)数据分析汇总:2010年11月-2011年2月
  各市(州)环保局对检查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审核,完成检查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并于2011年1月15日前报省环保厅。
  有关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 验收总结阶段:2011年3月-2011年8月
  省环保厅组织对各市(州)上报的数据和报告进行审核、验收。准备迎接环保部的审核、验收。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环保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将此次检查作为预防突发环境事件,加强企业环境风险和化学品监管的重要基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抽调化学品管理和环境应急管理业务能力强、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的同志任检查员,负责组织本辖区的检查、网上填报、汇总、审核及档案管理等工作,并保障检查所需经费。各地要按照全国、全省的统一要求和安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扎实地做好每个阶段的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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